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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镜仙(2)  (第2/2页)
溃散。    的确,江镜予当时看着强悍如斯,实则不过强弩之末,撑着这最后一口气,不过是为了寻找那早已溃散在天地间,杳然不知所踪的苗若。    ——    彼时,苗若还不叫苗若,江镜予没给他取过什么正经的名字,总是高兴了便叫他小东西,不高兴了便叫小畜生。    苗若不是人,严格说起来,他连畜生都不如,他只是一只蛊,因为滴了江镜予的精血开了灵窍逐渐有了人形。    江镜予不喜他,明明是区区一只蛊虫,年幼时却还三天两头地生病,比人都娇贵。    虽然不喜他,苗若每次生病时,却还是不吝于用自己的精血替他温养身子。    晶莹剔透的水晶蝶,在阳光照耀下脆弱地不堪一击,却是苗疆不传之一的密蛊,离忧。    养离忧蛊者,一生不受离忧之苦。    离忧蛊自身没有任何奇异的本事,却可依主人心意为人挡一次死劫。    可惜,在江镜予遇到苗若之前,便早已是孑然一身。    十五岁那年,他那作为苗疆土司的父亲要将他的汉人母亲和他一并杀死养成子母蛊。    母亲拼死护他周全,自己却被数十条毒蛇蛊撕咬至死。    当时还是民国,一个混乱地不能再混乱的时代。    对一个十五岁的少年人而言,外头的日子未必就比苗寨中好过上多少,江镜予被人抓上战场,子弹贯穿腹部,昏死在战场上,三天四夜而气息未绝。    也许是他命不该绝,一位游方到此的赤脚郎中救了他的性命,郎中懂得很多斑驳纷杂的奇门遁甲之术,闲暇之余教江镜予学了一些。    或许他天生就生了一身适合修行的骨头,鲁班术一十二册他只用了三个月便融会贯通。    只可惜少年人无人指教,又生逢那么个弱rou强食、军阀混战的乱世,难免走上歪路。    江镜予心中含怨,历经千辛万苦寻了个养尸地,用了十年时间养出了一具刀枪不入水火不侵的僵尸,血洗了他长大的那个苗寨。    僵尸见了血,便不适宜再放出去了,江镜予就地将其封印,夺走了寨子里传承了千年的养蛊秘术,而后一把火烧了这个他成长了十五年的地方。    再后来的江镜予,游走于各方军阀之间,杀生成性,兼容百家,成了这世间最厉害的蛊师。    苗若是他逛市集时偶然碰到的,狭小逼仄的罐子里,幼小的水晶蝶奄奄一息,很快就要断气。    离忧蛊难得,因为水晶蝶难得,这种蝶只生长在终年不见天日的地方,而且需蚕食数百具同族尸体后,才具有成蛊的资质。    十只这样的水晶蝶关在一个密不透风的铁匣子里,没有食物的情况下,这些水晶蝶便会自相残杀。    九九八十一天后,仍能活下来的,便可被进一步炼为离忧蛊。    江镜予讶异于个头这样小的水晶蝶如何蚕食掉那些比它大上两倍甚至三倍的同族的。    他在出神,许是目光太灼热,灼热到令人无法忽视,阳光暴晒下翅膀都在打蔫的水晶蝶忽然振翅而起,在风中零落,最终落上了江镜予的鼻尖。    二话没说,咬了江镜予一口,汩汩血珠涌出,被水晶蝶贪婪地吸吮进身体里,认主仪式便就这么仓促地完成了。    那摊主也是一名蛊师,见此情形,目光不善地盯着江镜予:“这离忧蛊我训了两个月也不肯乖乖认主,阁下一来便夺人所爱,真的合适么?”    江镜予似笑非笑,眼底的戾气吓的摊主倒退了一步:“训不服无非是手段还不够狠。”    江镜予伸出手掌,对仍栖息在他鼻尖的水晶蝶道:“下来。”    水晶蝶乖乖地落在了江镜予的掌心,下一瞬,漂亮的小蝴蝶痛苦地在江镜予的掌心打起滚来——适才水晶蝶吞服的那一滴精血,立时分化为数十根针芒,刺穿了那一对无比柔嫩的翅膀。    江镜予的语气不似威胁,更像是在陈述一个事实:“你给自己挑了一个脾气不大好的主人,像这种冒犯的事如果再有下次,你也不必活了。”    随后那摊主看到离忧蛊忍着剧痛颇通人性地点了点头。    ……    自此江镜予身边多了一只离忧蛊。    小蝴蝶翅膀上的伤太重,加上江镜予有意惩戒,稀稀拉拉地一年多都没有痊愈。    江镜予下了狠手教训,所以水晶蝶学的很乖,不再敢私自触碰主人的身体。    再后来,也不知是江镜予一个人太寂寞了,还是如何,便动了让苗若化为人形的心思。    每日一滴精血,喂的很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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