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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捡尸,却是好人(只有最后有点口X,这篇预计互攻) (第1/2页)
第二天清早我睁眼看见的是一块陌生的天花板,老旧开裂,左边半边身子被压上重物,已然发麻。我活动活动肩膀,重物却压得更瓷实,热乎乎的好像小火炉。 热的? 我缓缓扭头,一个陌生男人正抱住我的左臂沉沉入睡,顿时将我宿醉的迷糊全部吓飞。我用力挣开,连忙坐起身检查自己身上。被换了身洗到发硬的旧运动服,料子不咋的,身上倒还干净清爽,应该没出事。昨天穿的衣服被扔在床下,我下床翻找,钱包还在,证件和现金都没少,这才稍稍松了一口气,看来是遇到好人了。 “终于醒了,还记得昨晚的事吗?” 一道低沉的男声在身后响起,我回过身认真回想昨天发生了什么,一家又一家的酒吧,一杯接一杯的酒,到后面记忆一片空白,怎么也想不起来,就连眼前的人也全无印象。 男人见我一脸茫然,边起床穿裤子边说:“你来咱店里就醉得不轻,走路跟面条乱晃似的,嘴里不是嚷着‘阿勇,为什么’就是喊‘再来,给我酒’,又哭又闹,还吐了我一身,啧啧。诶,瞧你光光鲜鲜的,怎就颓成那样,阿勇是谁,前男友?” 那人胡子拉碴,与我差不多的个头,身材壮实,浑身晒成小麦色,胸腹和后背被一层毛覆盖,毛茸茸的。然而最显眼的莫过于他右脸上的一条疤,足足五六公分长,弯弯曲曲,活像趴着一条蜈蚣,显得凶神恶煞。 我不想和陌生人说太多,随口应付过去:“不,你误会了,我,很抱歉给你添麻烦。” 他只穿上一条阔腿牛仔裤,仍赤裸上身,摆摆手说:“你在我见过的酒鬼里算不闹腾的,吃过早餐再走吧,我叫文森特,你呢?” “赵雄强。” 文森特套上围裙,用旧的围裙发黄发黑,油渍遍布。他叼起一根烟点上,乒乒乓乓地开火煮食,房中很快便飘满油烟味。 我不由打量身处的房间,这是间狭小的一居室,饭厅、客厅、卧室和厨房全挤在一个房间里头,拥挤不堪。房中家具老旧,款式各异,颜色也不统一,有些甚至是我爸年轻时流行的款,十之八九从二手市场东拼西凑来的。不过东西虽多,却好好整理进柜子和架子,并不会堆成垃圾山,看得出主人是有花心思整理的。我看见合板掉皮电视柜上有一套老式功放和影碟机,我曾在杂志上看过相关的简介,这应该是屋子里头最昂贵的物什了,上头的吊柜里塞满了碟片,除了耳熟能详的电影和唱片,里头不乏小众电影和冷门歌手少量发行的唱片,就连古早录音带都有,看来是个爱好者。 “哎呀,瞧我这脑子,兄弟,你有什么不吃的?” 我回过神,连忙回答:“没有,都可以。” “行,要不你先去洗把脸,浴室在右边。” 浴室不出意料的小,我很好奇文森特这块头在里面洗澡腾挪得开吗。浴室的墙显然不隔音,楼上冲水都听得见,我去了个厕所,用手接水草草洗漱就出来了。 出来后文森特的早餐也做了,简单面包、煎蛋和热牛奶,他朝烟灰缸摁熄抽了一半的烟,在电视柜前挑了张唱片播放,音响传出悠扬的乐声,那是一首老歌,出自乡野间的民谣。 他拉开椅子,将身上的围裙搭在椅背岔开腿坐下,脚几乎伸到我椅子那,将煎蛋夹在面包片中,用手拿起就吃。 “比较简单,你将就吃吧。” 我道过谢,也跟着坐下,端起牛奶一口一口慢慢喝。牛奶是便宜的牛奶,像喝水一样稀薄的奶味,鸡蛋蛋黄很小,如果是阿勇他肯定不会买,家里的食材他都是精挑细选过的。我咬住舌头,有点痛,但足够提醒我不能再想阿勇的事。 “谢谢你,文森特,我昨天的衣服弄脏了,能暂借你这套衣服吗,回去洗干净我会还回来的。” 文森特咬破蛋黄,浆液挤出面包留到手上,他骂了句脏话抽出纸巾擦拭,斜乜着眼看我,然后嘿嘿一笑:“真想谢我啊,留点食宿费就可以,多少你看着给。衣服你回头扔了也无所谓,横竖穿旧的。” 我放下刀叉,将钱包里的现金几乎全拿出来,只留点打车钱。 “衣服我会送回来的。” “行,你送去昨天的酒吧,我是那儿的酒保。” 见我还在思索昨天最后去的酒吧,文森特补充道:“就在XX路口的柴郡猫,啊,如果你打算开车来我得提醒你,那条路晚上你别指望找到车位。” 说完,文森特随性往后仰倒,椅子靠两条腿支着,摇摇晃晃,他大大咧咧地把胳膊架在靠背,半眯起眼随着音乐轻轻哼唱。他身上汗水未干,汗滴顺着沟壑在鼓鼓囊囊的肌rou间滚动,真叫人难以忽视。我低下头用餐,感觉到文森特蔚蓝的双眼时不时扫过我,明明是个不修边幅的糙汉,却像是能把我藏在心底的肮脏想法揪出来,尽数暴晒在阳光下,无所遁形,我讨厌这种感觉。 文森特的家处于一片老街区的旧公寓,这一区曾经辉煌过,然而基础设施日渐老旧过时,人们逐渐到新区生活和消费,现在空余哪怕租出去也没几个人逛的商场,久而久之街区成为三教九流之人聚集之地,更谈不上治安了。我刚下楼,就有几个蹲在士多店前抽烟的年轻男人盯住我,我等了好一会也不见几辆空车,不得不多步行出两个路口。 找回停泊在某家夜店路边的车子后我直接住进酒店,只等租房合约一签好直接喊搬家公司。 两个礼拜不回去,今天搬家时孩子们将我团团围住,小蓉在阿勇的怀里朝我张开小手,我硬撑出来的决绝当场溃不成军。我接过小蓉轻轻抱在胸前,阿勇和我的血脉小小的柔软的一团,一张可爱的笑脸迎向我,我鼻子发酸,心想当初自己居然狠心将她当作筹码。 “叔叔,抱。” 我不敢再看她期待的小脸,别过头将她递回给阿勇,拉住行李箱就要离开。 “叔叔要去哪儿?” 榕嫣和俊伟拉扯我的衣角不让我走,哥哥哄他们放开手,然后对我说:“有空常回来看看孩子。一个人在外头比不得家里,有事别憋在心里,我们一直都在。” 我在公司附近租了间小公寓,面积不大,租金却高,起初我并不打算租太贵的房,可又看中附近配套的健身房和公园,公寓停车位又多,于是越看越喜欢,咬咬牙就租下。阿美、宁馨和朋友们过来暖房,纷纷打趣我够财力够魄力,我只能苦笑不已。 等安顿好一切距离我和文森特结识之日已过去将近一个月,今日我发现装在袋子里的运动服,竟差点想不起来。 晚上我便来到柴郡猫酒吧,文森特说得不错,根本找不到停车位,我得停到一条街外再步行过来。 我来的时候酒吧里客人不算多,我一眼就看见吧台后的文森特,他身着制服,看上去高大挺拔,只可惜脸上有疤。他正为客人调酒,摇酒的手臂快得叫人看不清动作,只看得见摇杯被摇出花,上躯和下盘仍稳稳当当,不会左摇右晃。 “晚上好,文森特。” 文森特把酒推到吧台的客人面前,随后朝我俏皮地眨眨眼,道:“晚上好,先生,想要来杯特调吗?” 看来已经把我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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