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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野猎 (第3/7页)
那么一下! 我也不理你了!不二别过头。过了半晌,“狗”那边一点动静没有。不二忍不住拿余光撇过去,发现狂风早已低下头,目光凝固在道旁的蚂蚁窝上。 “喂!狗!喊你呐!”怒气抑制不住地爬上不二的眉眼,他也不晓得自己为什么怒。呵斥像冰雹一样,劈头盖脸地往狂风身上砸,狂风竟歪了一下头——那些猎犬听不懂话时,头也是这样歪着的。失望芽也似地不断萌生,不二顿了一顿,用更强烈的怒火埋起它:狂风目中无人,他应当这样的怒! 怒气是盾牌,是房屋,是坟墓,理所当然地被用来掩盖什么,而后才有了理直气壮的资本。这无赖狂风,表叔都被他气得牙齿打战,究竟要猖狂到何时?若不是他,皇城里哪来这些流言,活活把未来帝皇的耳朵玷污了!但为条“狗”动气,还是小题大作,狗终究是狗。 “停下。”不二深吸了一口气,勉强把自己从怒气冲冲的回忆里拔出。狂风只是把两只脚机械地收拢到一起,就那么直不楞登地杵在不二跟前。一阵风吹来,路边的草抻了个懒腰,发出些沙沙的响声,几只鸫鸟飞过去了。 “转过身,你把头抬起来!”不二那点儿烦躁,几乎变成暴躁。他/妈的狂风,跟他说停下就真的只停下,树杈子都知道响两声,他却不懂得注视他的主人! 狂风像个磨盘,推一把转一转。他高不二一大截,当他抬头平视前方的时候,目光越过不二的头顶,朝来时的方向越飘越远。 “我叫你看我!看着我!!”被压抑下来的怒气,终于顶上了不二的天灵盖,眼看着要“开锅”。“狗”把头动了动,终于将目光调到不二的脸上,眼神儿却是失焦的。不二张口欲骂,见着这无神的瞳仁,气儿突然散了,脑里稀烂的一团。最后只是挺了挺腰杆,耐着性子道:“你转过身,再往前走一段,我们去潭边。”说着,手往前边指了指。 福荣潭在帝皇谷里头也是独一份的好地方,兴许是水好,这附近的草都比别处肥一圈。潭边的树多是野果树,嫩青的花苞羞涩地藏在叶里,结实后满树的“红灯笼”,与nongnong的绿荫相得益彰。别看都是些没人管的草啊花儿的,和外面的荒山头可不一样。帝皇谷原本也只长普通的草,不知哪位王爷把白家喜爱的观赏植物的草种带来,才令此地长出了皇室的气派。农民唾骂这草,叫它“霸王笑”,因它一生根就跟霸王似的占着地,别的作物不敢长。它看着神气又光鲜,可是不抽穗不结实的,实在没什么用。但对皇家而言,它无需打理便整整齐齐,还散发若有若无的威严香气,令烦人的小虫不得近身。 现下,“霸王笑”把着潭边最肥沃的地盘,其他的小草小花只能瑟缩在没什么养分的碎石子儿旁,还不敢长高,免得与“霸王笑”争辉。于是,潭边以普通野草和“霸王笑”为界,分出了一条天然的绿色道路,犹如通往仙境的天梯,似在恭候帝皇的大驾。 这番美景不二已欣赏多次,新鲜劲儿早过了。他偷偷地瞄了瞄狂风,那“狗”准保没瞧过这好风光,却还视而不见。倒在意料之中,否则也不带他。不二就要挑个安安静静的合适地方,给这条傲慢的“狗”一个终身难忘的教训,让他从此对自己热情、惶恐甚至悚惧,反正不能是充耳不闻、无动于衷。于是清了清嗓子,仰着脖吩咐:“这地方有不少跳鼠洞,里面存着些稀罕玩意儿,你给我挖出来。” 狂风举起拳。不二突然反应过来,一连串的话又急又快地往嘴边冒:“不许砸!不准用力量!你得用手一点点儿地挖,别把跳鼠惊跑了!”唯恐迟一句,地上便多几个大洞。狂风于是顺着不二的话,慢慢下蹲,结实的手指朝鼠洞探去。 “谁叫你蹲着了?跪着。四肢趴地上挖,没见过狗怎么从洞里刨骨头的吗?”不二存心折辱。 狂风没别的反应,很自然而然地跪下,趴在地上狗刨。“对啦,像这样慢悠悠地挖,到时候捉活的……”不二指导了几句,溜达到不远的树荫下,气定神闲地坐下监工。 跳鼠性子谨慎,鼠洞有个几米,还挖上不少迷宫似的甬道,用来迷惑敌人。用手指扣泥巴,还一点一点儿来,哪里是个头。这等苦差事,狂风倒不打紧。蚂蚁窝老鼠洞,草叶上的毛虫树杈上的鸟屎,什么不比白家人的臭脸有意思!只要能消磨时间,他能在这儿挖一天。 每到这种时候,狂风就聚精会神起来了。敬业的活力点亮了他的眼,往他僵硬的胳膊腿里吹了口暖气,像给生锈的机器上了润滑油,动作越发轻快。趴在膝盖高的草丛里,鼻腔里满是泥土与青草的清香,没有阴阳怪气的雷奥,也没有颐指气使的不二,什么烦恼也不必寻思,此刻他只需挖土。豆娘迎着微风,轻轻哼唱欢乐的小曲。 渐渐地坑挖深了,狂风上半身匍匐下去,屁股高高地撅起。草丛里一个狗屁股,在皇子眼前卖力地摇晃,不二忍不住嘴角上翘。情绪一放松,更多往事就顺着记忆浮现。 那年今日,也是这个狗屁股,颇引起一番轰动。说是终极派当家的有要事找义侄,于是来白家的地界,见了狂风,惯例的一番纠缠。不二来视察时,侍卫们表面上站的溜直,心和眼都飞去那两人身上。小四子原本眼睛乱瞟,猛然瞥见皇子,大惊失色要赔罪。不二看着远处拉拉扯扯的两个人影,默不作声地摆了摆手,小四子惴惴不安地低下了头。 终极派当家的不二见过,侍卫们背里叫他“兔儿爷”,是个好男人的。长相倒还周正,却涂了个血盆大口,打扮得花里胡哨。平时不苟言笑,目光如刀,但只要狂风到了,他眼珠子便滴溜溜地转,眼神儿泥鳅似地往狂风领口裤腰里面钻。不仅看,他还摸呢!天尊那双涂了指甲油的白净的手,蛇一样缠上狗屁股,充满爱意地揉捏。每捏一下,“狗”就从嗓子眼儿里挤出一声惨叫,撕心裂肺的。无相见过几回,从来不管,他还当乐子到处说哩。 不知怎地,那被男人的手大力揉捏着的屁股瓣,在不二的脑海里愈发鲜明。御花园,天尊,侍卫,一切的景象都隐去了,昏黄的记忆里只剩下个颤巍巍的狗屁股。那条傲慢的“狗”,总是不言不语的,也只在这时杀猪似的叫。不二刚感到复仇的痛快,突然又堵得慌,天尊捏的可是他的“狗”! 明明“狗”是自家的,别人怎么摸都成,自己连看看都难。可除了老子,谁又能管着未来的帝皇?然而,正因为是未来的帝皇,他看都不该看。这大概是借口,帝皇正是天底下最享受自由的人,没什么该不该。不二厌烦乱打听的侍卫,与瞎猜测的无相,仿佛要把某个不可告人的秘密藏起来,生怕它见了光。 树梢在不二的脸上投下一圈阴影,他鬼使神差地站起身,半个身子忽然沐浴在明亮的太阳下,白晃晃的日光立刻刺进了眼。他本能地后退一步,身子又笼罩在树的影里,眼睛还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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