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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很羡慕颜笙 (第1/1页)
邬樊用手按了按心脏处,温热胸膛下的那一颗心跳的又快又乱,他缓缓地呼出一口气,把脑海里不该有的念头清除出去。 邬樊站在楼梯上,远远地就看到了餐桌上摆满了热气腾腾的都是他爱吃的。 邬盛对饮食没有什么要求,所以饭菜都是按照邬樊的口味和喜好来做的,其实不仅是日常饮食,生活上的其他方面大多也都是如此,邬盛对他极为纵容,吃的穿的玩的,只要他在邬盛面前表现出一点儿兴趣,邬盛都会找人给他弄来。 圈子里不少人都在明里暗里地提示他,说他哥是想把他养废,让他失去抢夺家产的能力,更多的人是等着看他笑话,等着他哥把家族权利都拿到手后就把他给扫地出门。 别人会这么想也很正常,因为邬盛对邬樊的态度确实好的令人生疑,如果不是带着目的,觉得有利可图,像邬盛这样精明冷漠的人为什么独独对邬樊这个弟弟这么的好。 要知道邬盛当初把自己的父亲从邬氏总裁的位置拉下来的时候也没有过丝毫的心慈手软和内疚亏欠,要说邬盛能有多看重亲情,那未免有点可笑了。 邬樊自然知道别人都是怎么想的,那些人看向他目光里或多或少的都带了些怜悯嘲弄和幸灾乐祸。 邬樊自己的心里也拎得清。 一个人会对另一个好总归是有理由,或者是出于亲情,或者是出于爱情,又或者是出于利益和其他各种各样的理由,但终归是有那么一个理由存在的。 他从来没有问过邬盛为什么会对他那么好,因为即使理由真的像那些人所说的那样,是因为他的身上有利可图,他也只会觉得安心,至少他在邬盛眼里是有价值的,那样他就不会轻易地被他哥抛弃。 邬樊站在楼梯上,看着洒落在邬盛肩头上的那一抹阳关,心里觉得暖暖的。 他快步走下楼梯,走向邬盛。 “早安,哥。”邬樊把背包交给一旁的佣人,然后拉开椅子坐下,笑眯眯地朝坐在他对面的邬盛打招呼。 “早安,小樊。”邬盛勾了勾唇角,视线在他脸上转了一圈后,落在他干裂的唇上,漆黑的双瞳中带了少许莫名的隐晦。 邬樊如有所感地伸手摸了摸自己的嘴唇,觉得邬盛大概是强迫症又犯,看不得他身上出现的丁点儿伤口。 他伸出舌尖舔了舔略微干涩的唇,猩红的舌尖在唇齿间一闪而过,邬盛昨晚才品尝过那上面美好的滋味,此刻再看到,青年那香甜的味道似乎又再次从喉咙里翻涌而出,他用手指轻敲着桌面,落在青年唇上的视线也带上了几分让人难以察觉的热度。 然而邬樊什么都没察觉到,只是笑着叮嘱邬盛,“天气越来越干燥了,哥,记得多喝水,少吃上火的东西,少饮酒。” 邬盛轻轻地嗯了一声,落在他唇上的视线迟迟没有离开,邬樊被他看得耳根直发烫,或许是看出了他的窘迫,邬盛这才轻笑一声,然后把视线移开。 一顿早饭在安静祥和的氛围里度过。 吃完早餐,邬樊也正好到点出发,他坐在车里趴在门框上朝邬盛挥手告别,邬盛的表情看上去和往常没有什么不同,只是不知道为什么邬樊隐隐从他哥眼里察觉出了些许的不悦与冷冽。 邬樊动动唇想说些什么,但最终只是重复地吐出两个字,“再见。” “嗯。”邬盛揉了揉他的头发,神色还是冷冷淡淡的。 邬樊把脑袋缩回车内,看着后视镜中那个逐渐被拉远的高挑身影,摇了摇头,他不能自己给自己制造错觉。 他对邬盛而言,只是弟弟。 邬盛看着那辆载着邬樊远离自己的车,唇角抿成了一道冰冷而又锋利的弧线。 他又站了一会,直到载着邬樊离开的那辆车彻底消失在视线中后,他才转身走向另一旁早已等候良久的迈巴赫。 天空阴沉沉的,深秋的风吹得人凉飕飕的,邬樊缩了缩脖子,哼着小调和颜笙一起搭帐篷。 阴天露营其实是最爽的,只要风不大,无论是搭帐篷还是野炊都十分的便利和舒适。 邬樊很享受这样的户外时光,家里待久了骨头就会犯懒,精神也会跟着萎靡,就像罩在玻璃罩里玫瑰一样,失去自由的生命总是格外容易凋零与颓靡。 帐篷不好搭,光是那一堆乱七八糟的支架就看得人头疼。 好在邬樊提前上网学习过,现在也不至于会到无从下手的程度。 只是他没有想到,颜笙外表看起来一幅温润儒雅的模样,搭帐篷的动作却出人意料的熟练利落。 他看得一愣一愣的,心理的疑问也没忍住直接脱口而出,“学长,你以前露过营?” 颜笙一边把架子往防水布里套,一边抬头对他笑了笑,“嗯,高中毕业那年暑假,我参加了一个国外雨林徒步活动,和同伴在雨林里待了差不多一个月才出来,还挺有意思的。” “学长真厉害。”邬樊也不由地对颜笙竖起了大拇指,类似的野外生存节目他看过不少,能在雨林里呆一个多月是真的不容易。 抛开沿途面对的气候环境的困境和危险不说,光是那份坚持下去的意志力就足够让邬樊佩服的。 有颜笙这个老手在,两人没花多少时间和精力就把支架搭好,把四角给固定住了,唯一比较费力的就是剩下来的充气步骤了。 他们订购的是双人充气式液压速开帐篷,这种帐篷睡得舒服也稳固,防水防晒还通风,就是充气的时候有点费劲。 两人轮流交换了几轮终于把帐篷给充盈起来了,邬樊坐在帐篷边上,揉了揉发酸的手腕,觉得下次还是得买个充气机才行,太费手了。 “来,我帮你揉揉。”颜笙拿着一瓶药酒在邬樊的面前蹲下。 邬樊刚想摆摆手说不用了,颜笙就直接拉过他的手,把用药酒搓热的掌心贴上了他微凉的皮肤。 颜笙低着头神情专注地给邬樊的手腕按摩,淡淡的药酒味传入邬樊的鼻尖,颜笙掌心的温度沿着两人相触的皮肤一直烫到邬樊的心里。 两人的距离很近,邬樊甚至能清楚地看到颜笙眼尾的那颗小小的红痣。 他盯着那颗红痣,不知不自地发起了呆。 邬樊第一次见颜笙还是在升高中的那个暑假。 那时候褚扬刚搬家没多久,在给他进行roomtour的时候,在视频里一脸贱兮兮地跟他说自己家隔壁住了一对很好看的兄弟,然后就软磨硬泡着窝在家里的邬樊和他下午一起去隔壁家串门。 那时候开门的就是颜笙,一开门看见他们两人的时候颜笙还愣了一下,随即就朝他们露出了一个友好温和的笑容。 邬樊那时候就注意到了颜笙眼尾的那一颗红色小痣,因为那颗红痣在颜笙和煦温润的笑容衬托下显得格外的迷人。 这是一个温柔的人。 这是颜笙给邬樊的第一印象。 这么多年过去了,事实也证明了当初邬樊的直觉并没有错。 颜笙的脾气是真的好,对人也一直都是温柔又体贴。 不仅性格好,颜笙长相俊美,气质温润,和他哥那种极具侵略性与攻击性的凌厉深邃的五官长相不同,颜笙给人的感觉就像是一块璞玉,给人一种谦谦君子温文如玉的淡雅美感。 颜笙和他哥是真的很相配,无论从哪方面考虑都很相配。 他连嫉妒的资格和条件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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